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玩具等儿童产品出口遇“绊脚石”

发布时间:2008-01-07 文章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作者:匿名

    继欧盟成员国和至少14个非欧盟国家相继颁布邻苯二甲酸盐禁令后,2007年10月2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再出一道关于儿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限令,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加州将禁止生产、销售或分销邻苯二甲酸盐浓度超过0.1%的玩具和儿童保育产品。

  据了解,美国该限令涉及除医疗用婴幼儿产品外所有玩具及帮助婴儿睡眠、咀嚼、哺育、娱乐的儿童产品。法规还规定生产商只能使用最小毒性替代品替代其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盐,禁止使用致癌物质和生殖毒物。邻苯二甲酸盐是一种增塑添加剂,广泛用于塑料制品中,用于增强产品颜色和柔韧度,但会影响人体荷尔蒙分泌,可能导致性早熟、生殖缺陷和其他健康问题。

  美国是宁波地区玩具出口量最大的国家,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以来就有4000多万美元的玩具等各类儿童产品出口至美国,而其中的婴儿奶嘴、奶瓶、出牙嚼器、浴室玩具、塑料玩具等一系列产品都将受到该限令的影响。此前,欧盟这一类似法规已令宁波玩具出口企业遭遇“寒霜”,美国此番新规无疑会让相关企业面临更大压力,且鉴于儿童玩具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已成国际趋势,美欧两大国的限令可能会给其它国家带来连锁示范效应,使玩具等儿童产品的出口蒙上阴影。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在未来一年的过渡期内要积极探寻突围之策,改进生产工艺,定位好走安全环保之路,探索研发新的替代品,以避免出口萎缩。

  • 相关文章